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,学校已于2017年6月发放了2016-2017年度国家助学金,由于个别受助学生未及时提交资料,故还有一些受助学生的助学金未能发放。为了让受助学生及时领取助学金,则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银行卡登记及要求:
10月15日前,未领取助学金的受助学生到班主任处上交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要求:
1.所登记的银行卡必须是工商银行的储蓄卡,并本人身份证办理的且与学籍姓名一致的银行卡,同时保证银行卡处于激活可使用状态。
2.在复印件上写上该银行卡账号及开户行,签名确认。
3.若有受助学生有疑问,请与学校学生科联系。
二、发放时间安排:
1.2017年10月20日—10月31日,对已提交有效银行卡卡号的受助同学进行助学金发放。
2.若受助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助学金的,学校将把助学金退回相关部门。
3.若因受助同学未提交资料,造成助学金未能正常发放的,后果自负。
特此公告。
学生科电话:
020-39002527
广东新城技工学校
2017年9月20日